服务指南

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本人向校民主党派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对该组织的认识和加入该组织的目的,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

二、校民主党派组织收到申请书后,由支部二人介绍,并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加入该组织的动机,向其宣讲本党派的章程和历史。

三、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向学校党委统战部提交申请人基本情况,学校党委统战部与申请人所属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进行沟通征求意见。

四、支部召开支委会,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经支委会同意后,确定为培养对象,纳入培养发展计划,进行6个月以上(以申请书日期为准)的培养考察。

五、支委会将培养发展对象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上一级组织(基层委员会或总支)汇报,听取意见。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谈话情况、培养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及业务工作表现和支部意见等。

六、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与学校党委统战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培养发展对象的书面材料(培养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及校民主党派组织的意见)报学校党委统战部备案。

七、校民主党派组织向民主党派省(市)委会组织部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如果同意发展,民主党派省(市)委会发政审函,通过学校党委统战部向申请人所属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联系,做好政审工作。

八、学校党委统战部将申请人所属单位中共党组织签署的政审函,寄党派省(市)委组织部。

九、申请人填写加入表格,召开支部大会通过。

十、校民主党派组织签署意见,报民主党派省(市)委会审批。

十一、审批结果(被批准发展的)交学校党委统战部登记,并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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