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审计法的故事
【来源:审计署网站】
与审计法同行27年
参与审计法知识竞答获“大奖”
入职第一天就接触“审计法”
……
新修改的审计法颁布后
审计人纷纷讲述着自己与审计法的故事
[老兵说]新修改的审计法颁布后,审计战线的老兵这样说:
自1986年参加审计工作,我伴随着审计法走过了27个年头。犹记得刚参加审计工作时,提到审计署特派办,总有人会问我:“这是什么部门,是街道办事处吧?”“审计署三个字怎么写?”那时候心中充满无奈,当时很多人对审计认识不够,甚至不清楚审计是干什么。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时也常常闹出一些笑话。被审计单位会问:“你是干啥的,是哪家事务所的?”
而审计法的颁布实施及与时俱进的修改给审计事业发展带来巨大变化。我们的腰杆硬了,工作更自信了。
近年来,随着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工作深入人心,也出现了新的疑问,有人问我:“你们审计不就是查账的吗,怎么环保你们管,政策执行你们也看?”现在我可以对他们说,新修改的审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范围,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都在审计监督范围内。
[忆往昔]新审计法的修订触动了我往昔的记忆……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通过后,河南省审计厅在全省审计系统范围内开展审计法知识竞赛。
我局代表队同全省29支代表队一决高下。经过紧张预赛阶段,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我局闯入其中。决赛的现场大家你追我赶,高潮迭起,尽显才能。最后一道选择题,分值很高。轮到我们代表队答题,等题目显示在大屏幕上,代表队另外2人都齐刷刷看向我,意思说我们不会,看你的了。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站了起来,小心谨慎地思考回答,紧张地盯着主持人。最终,主持人说“恭喜你,答对了”,我们代表队那高兴的劲儿无法形容。经过6个环节的紧张角逐,最终,我局代表队取得第三名的成绩。
如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第二次修改的审计法,过往比赛的经历再次浮现。未来,我将依旧怀着对审计工作的执着,用心学法守法、学以致用,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真正让审计法与我同行。
[不一样的场景 一样的热爱与执着]2020年9月1日,是我到审计机关上班的第一天。因暂时没分配具体事务,就从书柜里拿出《审计执法工作手册》来学习。
和大多数人一样,走进审计机关大门的那一刻起,在我的脑海中就一直存在一个大大的问号,怎么开展审计?
这本书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解答了我对审计的疑惑。《审计执法工作手册》由市审计局编印,第一部分收录了2006年修定《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7部审计法律法规。通过逐条学习,我了解了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
作为一名审计新兵,我深知学通弄懂《审计法》是最基本的必备素养。在学习过程中,我有过太多的困惑和不解,很幸运在我的身边有一大批优秀的审计干部,他们或给我理论解讲,或给我案例解析,或给我现身说法解惑。就这样,一步又一步,扳倒了学习过程中一个又一个“拦路虎”。
这次新修订的审计法,让我再次想起第一次学习审计法的情景,不一样的学习心情和场景,一样的是对审计事业永不变的热爱和执着。
[依法审计,就是理直气壮]还记得,刚参加工作,跟着科长做项目。
被审计单位对我们的到来并不欢迎,一位五十来岁的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地同我们接洽。当科长提及要查看其操作管理系统时,他说:“我们的系统不是说谁想看就可以看的,你们要看,是哪个规定的?文件拿出来看一下。”
科长不卑不亢地说:“审计法规定的!”
我从包里拿出来,翻到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你看,审计法明文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被审单位对接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最终按审计法规定向我们提供了系统业务数据。
科长笑着对我说:“我们依法审计,就是理直气壮。”
此后的审计生涯中,审计法一直给我底气和信心,当遇到被审计单位推脱、质疑时,我总会拿出审计法。
10月23日,当看到审计法修改的消息后,我立即翻到了审计机关权限部分,看到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向审计机关开放”时,心头一畅,顿时觉得数据共享平台的问题即将迎刃而解。果然,区里迅速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有关规定,10月25日,就向我们开放了数据共享系统权限,从此审计人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共享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