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负面清单
序号 |
名称 |
主要依据 |
相关科室 |
1 |
不受理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的用印申请 |
审计处印章管理规定 |
综合办公室 |
2 |
不报销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费用 |
审计处经费管理规定 |
综合办公室 |
3 |
不受理未按流程办理的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 |
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综合办公室 |
4 |
不超越职责权限开展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5 |
不超越自身能力开展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6 |
不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7 |
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8 |
不歪曲事实、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9 |
不因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0 |
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披露实施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1 |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屈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2 |
不委托未进入机构库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 |
武汉理工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3 |
不违反规定委托审计项目 |
武汉理工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4 |
不接受不符合送审规定的项目及相关资料 |
武汉理工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5 |
不干涉受托审计单位执业 |
武汉理工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6 |
不违规提供审计成果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工程审计科 |
17 |
不纵容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串通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财务审计科 |
18 |
不纵容项目组与施工单位串通 |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工程审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