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规定 > 学校文件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校党字[2022]9号)

2022-11-23 17:27:00 来源:离退休工作部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武汉理工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组织、指导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简称“五老”)人员,配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年师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四条 关工委的主要任务如下:

()理想信念教育。以政治教育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青年师生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扎实开展“四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红色基因渗进血液、浸入心扉,教育青年师生听党话、跟党走。

()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帮助青年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青年学生成长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

()智、体、美、劳教育。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年学生提升文化素养、技术技能和心理健康素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重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发具有关工委特色的、青年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促进青年师生增强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开展法治教育。配合学校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帮助青年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年学生违法犯罪。

()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对关工委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青年学生成长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为营造和优化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提供实践指导。积极参与网络思政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现主流价值观的有效传递,守护好网上精神家园,为青年师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第五条 学校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全面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组织建设,学校党委安排一名现职校领导兼任学校关工委主任,加强对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领导。各学院按照要求建立二级关工委,在学院党委领导、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现关工委组织全覆盖。学院关工委人员设置参照学校关工委的设置,

()班子建设。学校关工委设主任 1 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单位由离退休工作部()、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组成。学校关工委主任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退休干部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兼任。秘书处作为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离退休工作部(),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离退休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兼任,由学校党委发文任命。

()队伍建设。结合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方法,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的“五老”参加关工委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人员队伍。

-()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关工委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针对青年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教育方法,学习思政教育主渠道传授的内容,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建立会议制度。秘书处定期召开关工委秘书处会议,交流情况,制定计划,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并向关工委汇报。三是建立总结表彰制度。每两年对关工委工作进行总结,并推荐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学校关工委建设保障机制如下:

()学校建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五老”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坚持以“党建带关建”,持续开展“老少结对·支部共建”特色党建活动,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考核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青年师生成长需要和关工委能力特点,为关工委明确目标、安排课题、布置任务,支持关工委动员组织“五老”积极参与下一代教育工作。

()学校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增长,保证专款专用。

()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年龄一般在 70 岁以下。对经批准的专职关工委领导和秘书处的“五老”,执行学校返聘人员有关规定。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指导科技创新、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学生培训等的“五老”,按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同时解决其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相关经费从工作经费列支。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关工委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421日印发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武汉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有任何问题及建议,请联络:ltxc@whut.edu.cn
联系方式:武汉市武昌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   邮编:430070
Tel:86-27-87859073    Fax:86-27-8785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