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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入社保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12-31 09:20:00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各位有关退休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安排,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与支持下,经职能部门和工作专班的共同努力,从202012月起,学校退休教职工中的“老人”(2014101日前退休)由省社保发放养老金。现将纳入社保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相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发放情况

(一) 社保已经发放养老金人员

因社保计发养老金办法与学校代发办法不同,导致进入社保前后养老金标准有差异,学校将核算补差。

(二)社保暂未发放养老金人员

学校按照202011月标准,继续代发养老金。退休人员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后,需及时退还学校代发的养老金(202012月份起至纳入社保前)。

二、补差方案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待遇不降低,学校对纳入社保计发养老金人员待遇进行整理,即将202011月学校代发养老金(不含社保统筹外的项目政府特殊津贴劳模荣誉津贴,A)与202012月社保发放养老金(B)作比较。

(一)社保养老金低于学校养老金(B<A

202012月起,学校按学校与社保差额(A-B)进行定额补差,随20211月工资补发到位,以后逐月发放。

(二)社保养老金高于学校养老金(B>A

201410月至202011月期间待遇,学校逐年将个人的社保标准与学校标准进行比较 (B-A),待社保与学校经费结算到位后,补齐到社保核定的标准,一次性补发给个人。

三、发放方式

纳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同时持有社保卡和学校工资卡,每月15号左右社保将养老金发放至社保卡,每月10号左右学校将补差等相关待遇发放至原工资卡。学校工资卡发放项目如下:

每月均有固定项目:享受相关待遇的政府特殊津贴、劳模荣誉津贴,社保待遇低于学校待遇的补差;

每年节假日慰问金:重阳节慰问金、年终慰问金等。

四、其他

1.已领取社保卡未激活人员,请尽快到建设银行办理激活手续。

2.个人办理非建设银行社保卡人员,请勿自行注销,以免影响社保养老金发放。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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