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部负面责任清单 |
序号 |
名称 |
主要依据 |
实施科室 |
1 |
禁止超标准用车,禁止公车私用 |
1.《离退休工作部(处)用车管理规定》;2.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2 |
不启动未经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事项 |
相关管理规定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3 |
不报送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各类统计报表 |
统计工作相关管理规定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4 |
不受理虚假个人身份、信息的证明申请 |
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5 |
不受理未经审批的用印申请 |
1.《武汉理工大学印章管理办法》(校党办字〔2000〕2号);2.离退休工作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2015年)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6 |
不接受未经审批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发布申请 |
《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校办字〔2016〕2号);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7 |
不受理来访人员为同一问题在没有新证据、新政策、新变化情况下的重复上访 |
《国家信访条例》(2005年5月施行)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8 |
不受理越级上访、闹访、缠访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9 |
禁止泄露工作秘密 |
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3.《武汉理工大学保密管理办法》(校党办字〔2015〕7号)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10 |
不受理在同一类型活动中对同一对象进行的重复奖励、慰问和帮扶 |
1.《武汉理工大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2.《离退休工作部(处)慰问离退休人员办法》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11 |
禁止违规使用学校划拨的各项经费、禁止违规报销差旅费 |
1.《武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校财字〔2015〕13号);2.《武汉理工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校财字〔2015〕7号);3.《武汉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16〕6号)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12 |
不违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
1.《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号);2.《党委组织部、党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13 |
不违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
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范 |
综合办/校区办公室/校区总支办 |
14 |
禁止违规使用党费和党建经费 |
1.《武汉理工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校财字〔2015〕7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2016.05.25) |
综合办/校区总支办 |
15 |
不违反党内统计操作规范 |
1.《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1996年1月3日印发);2.《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资料的提供、公布和密级管理暂行规定》(组通字〔1989〕29号) |
综合办/校区总支办 |
16 |
不违规增补党员发展计划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3.《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党组字〔2015〕7号) |
校区总支办 |
17 |
不违规发展党员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3.《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党组字〔2015〕7号) |
校区总支办 |
18 |
禁止违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1.《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2.《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
校区总支办 |
19 |
不违背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3.上级组织制订的有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文件、制度或提出的新要求 |
校区总支办 |
20 |
不违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或委员补选规定 |
1.《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号);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3.《二级党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字〔2014〕31号);4.《学生党总支工作条例》(校党组字〔2015〕8号);5.《党支部工作条例》(校党字〔2014〕32号) |
校区总支办 |
21 |
不违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3.上级组织年度工作要点、通知精神及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年度党的组织生活安排 |
校区总支办 |
22 |
不违背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3.《二级党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字〔2014〕31号);6,《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党组字〔2016〕28号) |
校区总支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