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按照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于2019年4月22日起,派出审计组,对以下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见下表:
姓名 |
原任职务 |
审计期间 |
吴超仲 |
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主任 |
2014.05-2018.05 |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该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包括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有关职责,推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情况等。通过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单位事业科学发展。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我们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审计处办公室电话:027―87858336
审计处
二零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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