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
1.妄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或发表、传播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文章等。
2.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
3.迟报、漏报、瞒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
4.在同事、上下级之间收送财物、相互吃请、拉帮结派等“小圈子”和庸俗关系。
5.接受监督检查、巡察单位及有关个人和审查对象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相关人员的吃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土特产品等。
6.向被函询、谈话提醒、初核等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借款、借车、借房及其他物品,或委托其办理个人、家庭及朋友的事宜。
7.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及有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居间斡旋、站台撑腰、牵线搭桥。
8.接受和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
9.“打招呼”或越权交办、批办、催办案件,或利用影响干预正常执行公务、插手干部人事和市场经济活动。
10.私自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检举材料等。
11.违规使用审查措施或擅自处置涉案款物。
12.违规打听案情、帮助他人说情,私自接触案件当事人及关联人员,或帮助他人联系与案件审查调查人员见面或信息沟通。
13.为被谈话函询人、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分析案情、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或对抗监督检查、纪律审查。
14.炫耀、谈论、泄露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各环节的情况或干部人事等工作秘密。
15.在担负工作任务期间饮酒。
16.擅自接受与工作相关的采访活动。
17.乱发QQ群、微信群、微博、朋友圈等或乱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