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驻教育部纪检组提出的“五项要求”和省纪委重申的“十个严禁”要求,现重申如下纪律: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四)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八)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层层传导,逐级落实。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紧盯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及时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各二级纪委、纪检监察员要紧盯节点不放松,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纪委。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纪委将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邮箱:wutjjxx@wh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87651423
附件1.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五项要求
2.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湖北省纪委重申“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端午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纪律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