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廉发〔2014〕1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对各二级党组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单位
各二级党组织
二、检查考核方式
本次检查考核以自查和现场抽查两种形式进行。
三、检查考核内容
本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务公开工作等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对“四风”的情况;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 5、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6、开展重点专项治理情况。
四、检查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单位根据《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自查打分,于2015年1月6日下午5:30前将自查报告、自评分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二)述职述廉。各单位述职述廉工作与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一并举行,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作本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中必须要有述职述廉内容。
(三)现场抽查。学校检查考核组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情况。查阅有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四)综合评定。2015年1月9日前,检查考核组将根据自查报告、现场抽查、资料查阅等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综合评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方案要求,切实把检查考核当作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纠正存在问题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以查促建。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检验检查考核工作成效的标准。正视问题,不回避问题,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
(三)遵纪守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检查考核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考察评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朱朝霞、闫岩; 联系电话:87651496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