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1423;邮箱:wutjjxx@whu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监厅[2014]3号)
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纪委监察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