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 栏目:通知公告
  • 时间:2015-01-08
  •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坚决治理和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陈俗陋习、树立良好社会新风,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鄂纪办发〔2014〕6号)的各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科级)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全校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科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符的;

      2、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的;

      3、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的;

      4、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的;

      5、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6、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7、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者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的;

      8、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的;

      9、其他违反《办法》的行为。

      三、活动具体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6月开始,时间半年。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与巩固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将省纪委《办法》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让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政策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强化自律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导向,营造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以及《办法》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12月以后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要限期整改纠正。要认真查找在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整改到位。

      3、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10月)。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7、8、9月升学就业、10月婚庆高峰等情况,把握时间节点,重点对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婚宴”等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和重点抽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典型案例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规定。健全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核查机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与报告、承诺不符的问题。建立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月报制度,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2日前将上月管辖范围内查处此类违规问题的情况报学校纪委。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要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从严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注重宣传,增强意识。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勤政廉政教育,加强对《廉政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切实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简办新办和俭办的意识。

      4、加强检查,严肃纪律。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举报,做到凡有举报,必须调查核实。对核实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拒绝检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并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

      5、治本抓源,注重预防。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有关规定,要通过建章立制,创新举措,着力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大操大办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使大操大办陋习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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