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书记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 栏目:廉政视点
  • 时间: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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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 伟

    2013年4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刚才,邱观建书记传达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就今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纪律,建设廉洁政治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了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反对腐败、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百年”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

    1、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治追求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把“实现廉洁政治”作为了党的纲领之一。1947年,毛泽东同志再次提出,要“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同志用“进京赶考”来形容清正廉洁对于稳固新生政权的重要性。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进入21世纪,胡锦涛同志、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既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廉洁政治与腐败政治是根本对立的,其核心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表现是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不以公权谋取私利,不贪赃枉法,不奢侈浪费,不消极懈怠,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做人民公仆。廉洁政治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建设廉洁政治的过程中,“三清”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干部清正是政府清廉的基础,没有干部清正就谈不上党政机关的清廉。政府清廉是政治清明的前提,党政机关清廉才能促进社会的政治清明。

    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复杂严峻的考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和脱离群众的危险以及消极腐败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了全党面前。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任务显得更加紧迫、更加艰巨。具体到我们学校,建设廉洁政治的要求是:全校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不仅管好自己,同时要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学校党政机关及各部门把廉洁作为第一形象,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以权谋私。因此,我们要树立人本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机关职能,加强责任追究,倡导廉洁高效,建设师生员工满意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形成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2、用严明的政治纪律保证廉洁政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廉洁政治建设要靠铁的纪律来保证。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和立场、政治言论和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一个政党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就会分崩离析。如果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使党的路线、方针、纲领、政策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就无法实现。

    高等学校代表着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更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我们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决不允许在课堂上散布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的错误言论。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新党章,自觉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面对大是大非问题要坚定立场,鲜明态度,对错误言行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保证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如果发现触犯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决不姑息。

    二、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加强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因此,抓作风建设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1、反对浪费从领导干部做起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国家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党员干部就越要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奢侈浪费不仅挥霍了公用经费和公共资源,也损害个人气节,侵蚀党和国家肌体,削弱党的威信和政府公信力,污染和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首先要求各级干部转变观念,把勤俭节约作为政治道德的标准,深刻认识“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有效刹住铺张浪费之风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把反对铺张浪费当成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在工作和生活中事事简朴、处处节约,积聚崇尚节俭、抑制奢靡的正能量。

    2、认真贯彻“八项规定”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教育部20项措施,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精神实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年初,学校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武汉理工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热情服务师生、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出访活动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内容,共24条。这个“办法”即将下发全校,各基层单位要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摆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察考核的范畴。

    三、完善惩防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是对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

    1、完善惩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要求,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科学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反腐败国家战略,体现了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的要求。中央通过制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此外,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体现了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要求,既涵盖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方面,又突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点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学校党委要按照中央《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体现学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完善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要建立健全学校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制度和法律下运行。要结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体制机制改革,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衡权力,从源头上防止滋生腐败。要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将廉政风险排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制度化、长效化。

    2、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党委、纪委要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要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实践创新活动,充分发挥校报、广播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力求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结合学校在大学生中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廉洁素质,确保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纪委监察处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的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案件,严肃查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等重点部位违纪违法案件。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发挥案件的警示功能。

    四、加强阳光治校,强化权力制约

    阳光的地方多了,阴暗的地方就少了,腐败也就减少了藏身之地。让群众参与监督,与群众商量,共同谋划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1、加强党务校务公开

    党务校务公开是中央对高校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所有党务和校务信息都要公开,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学校党委行政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体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进度,努力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动职能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要探索和完善学校、学院“三公”经费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制度,逐步推进学院经费公开,坚决杜绝“小金库”。

    2、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滥用权力是腐败的重要方面,因此,防治腐败不仅需要放权,也要管权。要继续落实三委部关于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干部选任、财务管理、本科生特殊类型招生、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方面的监督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3、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

    去年年底,教育部、财政部颁发了三个文件,即《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我们要严格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强化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使科研人员熟悉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的监督检查制度。

    近期,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本月底学校要报送自查自纠报告。今年,教育部还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校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接专项检查工作。要在开展自查自纠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从业行为,维护科研秩序,保护好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要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整合科研、财务、监察、审计、国资等管理部门力量,加强对科研活动的服务和督查。课题负责人既要做好科研、带好团队,又要遵纪守法、防范风险。

    同志们,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为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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