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纪委监督责任;开展廉洁教育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开展执纪问责;建设纪检监察队伍;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具体职责
1.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党内监督工作。
2.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履行党内监督专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3.负责落实上级、学校党委及纪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学校纪委全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重点工作。
4.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负责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负责审查处理违纪案件,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协助司法监察机关调查违法案件。
7.负责开展廉洁教育及理论研究,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督促指导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学校内控制度的廉洁性评估。
8.负责纪检组织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9.负责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署单位: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方案和计划总结。
2.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3.负责对接联络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4.负责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6.负责与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和会商研究问题。
7.负责指导督导被巡察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会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督促。
8.负责整理汇总巡察结果,分类移交、督促办理巡察有关信访和问题线索,立卷归档巡察资料。
9.负责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巡察工作人才库,会同有关单位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