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协议签署流程及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 2020-07-15
为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切实做好校际协议的签署和管理,特制定学校及校内各单位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研究机构签署协议的流程及管理规范如下:
一、签署校际对外合作协议的程序
1.合作发起单位向国际处统一提交待签署的协议文稿及拟签署协议的报告,内容包括协议对方合作单位简介、目前双方合作情况、后期拟开展的合作等。
2.一般性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的格式
(1)校际协议的页眉处有两校的校标;
(2)校际协议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我校的校标、校名和校长签字在前;另一份对方单位的标志、名称和负责人签名在前。我校保留我校在前的协议,对方保留对方在前的协议;
(3)协议的语言一般为英语,如果以各自的母语签署,则双方各保留两份以双方母语签署的协议。
3.国际处审核协议的内容及文字,并形成最终的拟签署协议文字报告,由国际处负责人签字,送主管校长审核,再由主管校长签署协议或送校长签署。
二、校际协议的管理
1. 在协议签署时实时跟进,建立进度档案,记录签署的进度。
2. 建立完整的协议目录。登记时应登入详细的信息,包括协议编号(编号规则见附1)、名称、页数、签署时间、发起单位、协议主要内容、是否新建立合作和协议有效期,以便查询和到期后续签。
1. 每份协议扫描存档,并于签署后的次年将前一年的协议原件移交至学校档案馆,国际处保留复印件。
附1 校际协议编号规则:
(1)根据签署时间和协议内容连续编号;
(2)编号一共8位,由4位数字+2个字母+2位流水号组成;
(3)前4位数字为协议签署的自然年,如:2013、2014,依次类推;
(4)2个字母表示协议的类型:KJ表示校际框架协议或合作备忘录、JX表示学生交流(包括学位和非学位)项目、KY表示科研平台或联合实验室等;